您的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学校要文 > 正文

泰国留学,迎来重大利好!——教育组官宣泰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累计180天即可开具!

发表时间:2021-04-25 20:30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开具办法》(教外厅[2012]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泰国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办理条件
      1. 在泰国高等教育科研创新部认可的高等学校或正规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泰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 以中外学校联合培养、校际交流或中外合作办学方式来泰学习并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留学人员”,其留学方式、所获学位/学历和留学机构等在备注栏进行表述)。
      3. 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二、办理流程

    (一)注册申请。

      登录驻泰使馆教育组网站“泰国留学服务网” http://thailand.lxgz.org.cn,点击右侧“学者、学生注册”栏,进入“在泰国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页面,完成在该系统的注册及相关信息登记并提交申请。[注]请仔细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导致延后一至两个月办理;“毕业证书名称/证明信名称(外文)”一栏填写所学专业的英文名称;“毕业证书/证明信号码”一栏无需填写;填写“学校”一栏时,请选择下拉列表中的选项,勿手动输入。

    (二)提交材料。

      注册完成后,请将以下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或多张清晰照片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以“中文姓名+护照号”命名,发送至教育组邮箱 jiaoyuzuth@163.com 。
      1. 《留学泰国人员登记表》。登记表(模板附后)须使用电脑输入各项信息,并贴好二寸照片。   
      2. 申请人护照。需提供个人信息页、留学签证页、泰国出入境信息页。如留学期间或留学后曾更换护照,须提供新旧两本护照的相关信息页。
      3. 学习或进修证明材料。

    攻读学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位证书。学位证书须经泰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发送材料至教育组邮箱时,请将学位证书和认证页面一并提供。如已通过论文答辩(考试)但尚未拿到证书,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说明材料原件。

    (2)成绩单。成绩单上需体现入学和毕业时间及全部课程的成绩。

      非攻读学位留学人员应提供在校学习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文件应包括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注册和结业时间等信息以及出具该证明文件的校方工作人员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

 

(三)领取《证明》
      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2-3周,办理完成后,系统将发送名为“已受理”的电子邮件至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收到该邮件后可于每周五09:00-11:30或14:30-17:00(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教育组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无需提前预约。教育组暂不提供邮寄服务。
      2. 领取证明时,申请人需出示本须知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原件,《留学泰国人员登记表》需打印。如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中文委托书(模板附后)及代办人护照首页。


三、注意事项
      1. 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工作前申请开具证明。因特殊情况未在回国工作前申请开具的,可上传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委托他人现场来取。被委托人来时,请携带有效护照与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 留学人员在外连续获得多个学位(学历)时,只就其最后一段学习经历在其回国工作前开具一次证明,其他留学经历可在证明备注中进行表述(其他留学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曼谷拉查达批色路3巷(Soi Ratchadaphisek 3)清贵大厦(AA building)3楼,中国驻泰国使馆教育组。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五08:30—12:00、14:30—17:00。
      电话:022452918(工作日08:30—12:00、14:30—17:00)
      办公邮箱:
jiaoyuzuth@163.com
      网址:http://thailand.lxgz.org.cn